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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高一(23)班班级管理公约 | |||||
| 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5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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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尊敬老师,不得顶撞老师,如有违背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 二、勤奋学习,严格要求自己。不涉足学生不宜的活动场所,严禁赌博上夜网。一经发现并查实,上报学校,并给予相应处分。 三、穿着大方自然,女生不化妆,不染发,男生不留长发,不染发,不吸烟,不喝酒。 四、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(包括课间操和早晚自习),上课不得睡觉,听录音机看课外书等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先写出书面请假条,由班主任签字允假后方可离校。否则按旷课论处,并记录在案,达到一定数量,上报年级组。 五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不得在班里吃垃圾食品,自觉搞好教室、寝室卫生,树立集体主义荣誉感和“班荣我荣,班衰我耻”的观念。每周卫生实行奖惩措施。卫生成绩进入年级前三名的小组免扫一周,后十名的加罚一周,直至甩掉后十名的帽子。 六、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,不以大欺小;不戏弄他人,不乱拿他人物品。 七、不得在早晚自习随意讨论讲话,串位走动。 八、班级实行“奖惩分明”制度:每学期除设立学习先进奖外,还设立学习进步奖,如果前后两次考试进步名次达10名均设为学习进步奖,并适当给予奖励。 九、学生最终成绩是由文化课成绩和平时综合表现成绩两部分构成: (1)凡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旷操(自习),第一次班内通报批评,第二次罚扫楼梯1-6楼,累计达到三次以上的,联系家长,说明情况。情节严重者,劝其家长将其领回。 (2)凡积极参加班级、校内外各种有益和文化活动获奖者分别给予一定奖励。 十、本细则从即日起执行,凡有违者,自觉自愿接受批评处罚。 希望各位同学始终保持“自信、自强、乐观、进取”的精神面貌,树立高远的理想,牢记家庭的希望,共同创造2009年23班的辉煌! 高一(23)班全体同学签订 二OO六年九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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