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本站
红旗社区
校长信箱

  没有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: 红旗中学网站 >> 信息中心 >> 校务规定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高一(23)班班级管理公约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高一(23)班班级管理公约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0-5

一、尊敬老师,不得顶撞老师,如有违背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

二、勤奋学习,严格要求自己。不涉足学生不宜的活动场所,严禁赌博上夜网。一经发现并查实,上报学校,并给予相应处分。

三、穿着大方自然,女生不化妆,不染发,男生不留长发,不染发,不吸烟,不喝酒。

四、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(包括课间操和早晚自习),上课不得睡觉,听录音机看课外书等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先写出书面请假条,由班主任签字允假后方可离校。否则按旷课论处,并记录在案,达到一定数量,上报年级组。

五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不得在班里吃垃圾食品,自觉搞好教室、寝室卫生,树立集体主义荣誉感和“班荣我荣,班衰我耻”的观念。每周卫生实行奖惩措施。卫生成绩进入年级前三名的小组免扫一周,后十名的加罚一周,直至甩掉后十名的帽子。

六、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,不以大欺小;不戏弄他人,不乱拿他人物品。

七、不得在早晚自习随意讨论讲话,串位走动。

八、班级实行奖惩分明制度:每学期除设立学习先进奖外,还设立学习进步奖,如果前后两次考试进步名次达10名均设为学习进步奖,并适当给予奖励。

九、学生最终成绩是由文化课成绩和平时综合表现成绩两部分构成:

1)凡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旷操(自习),第一次班内通报批评,第二次罚扫楼梯16楼,累计达到三次以上的,联系家长,说明情况。情节严重者,劝其家长将其领回。

2)凡积极参加班级、校内外各种有益和文化活动获奖者分别给予一定奖励。

十、本细则从即日起执行,凡有违者,自觉自愿接受批评处罚。

 

希望各位同学始终保持“自信、自强、乐观、进取”的精神面貌,树立高远的理想,牢记家庭的希望,共同创造200923班的辉煌!

高一(23)班全体同学签订

OO六年九月 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条文章:

  • 下一条文章:
  •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“金力杯”中小学田径运动会…
    颍州区首届“金力杯”中小学…
    温馨提示
    2006高一班主任名单
    高一(8)班班规及对应处罚措…
    高一(7)班班规及对应处罚措…
    高一(6)班规
    2006年高一(4)上学期“班级公…
    高一(2)班班规及对应处罚措…
    2005—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班…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友情链接